关于征集2014年江干区“百人计划” 创业项目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4-09-19 浏览次数:4933

各街道、镇、科技园区、各高层次人才:

    为大力引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,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,促进江干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,根据区委区政府《关于印发江干区引进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“百人计划”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江委办[2011]8号)精神(以下简称“百人计划”),按照《关于印发〈江干区服务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工作流程〉、〈江干区扶持高层次创新人才工作流程〉等2个文件的通知》(江人才办[2011]2号)要求,现就江干区2014年“百人计划”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请人须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(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),年龄不超过55周岁,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,技术成果为国际、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;

2、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,主要包括信息服务、节能环保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和文化创意等;

3、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、产业化初期阶段,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;

4、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(股权一般不低于30%),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;

5、申请人系“百人计划”实施意见下发以后,来我区投资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投资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(对列入国家、省“千人计划”和杭州市全球引才“521”计划的人选,按国家、省、市引才计划实施之日起计算);

6、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江干区本级;

7、已享受“百人计划”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及其创办的企业,不能再次申报“百人计划”;

8、特别突出的项目,经研究审核后,可破格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1、《杭州市江干区“百人计划”创业企业项目申报表》;

2、学历学位证书(职称证书)复印件;

3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

4、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、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;

5、项目计划书;

6、项目可行性报告;

7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
三、其它事项

1、项目受理

受理部门:江干区科技局科技发展中心

联系方式:陈雅会,0571-86975144

2、上半年申报和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,下半年申报和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。

 

杭州市江干区“百人计划”创业企业项目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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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江干区科技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