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 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集中换照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11-14 浏览次数:3941

园区各企业: 

    根据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,现对未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开展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集中换照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换证期限

    还未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园区企业应当于2016年12月15日前,到相关部门办理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,领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。

    二、填写申请

    申请“五证合一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照时,应当填写《营业执照遗失补领/换发申请表》(适用于内资企业)或《申请补发营业执照/登记证申请书》(适用于外资企业)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》,并交回原有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社会保险登记证、统计登记证。

    上述表格可到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智慧城分中心(东方电子商务园内,九盛路9号25幢1楼)受理窗口领取,也可登陆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“许可服务”自行下载。

    三、办理

    为方便园区企业办事、提高办事效率,换照企业可直接到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智慧城分中心(东方电子商务园内,九盛路9号25幢1楼)递交材料办理换照。

 

 

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

2016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