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6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10-10 浏览次数:3774

园区各企业:

    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市委〔2015〕2号),大力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,按照《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》,现组织开展2016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申报类型

    分为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两类。创新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,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,致力于自主技术创新及创新成果产业化。创业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,自带技术、项目和资金,在杭州落户创业,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。

    二、申报条件

    (一)领军型创新团队申报条件

    1.领军型创新团队由2013年10月1日以后我市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,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。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,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。

    2.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服务5年以上工作协议,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企业工作。鼓励创新团队依托企业成建制引进人才团队。

    3.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,或是在跨国公司、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。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、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,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。

    4.团队研发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,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国际一流、国内领先水平,带领和推动本市相关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。科技成果产业化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。

    5.团队依托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,技术创新体系健全,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%,配套支持措施完善,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,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。

    (二)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

    1.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。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,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。

    2.团队创办企业已在杭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,成立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之前、2011年10月1日之后。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,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。

    3.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,或是在跨国公司、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。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、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,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。

    4.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具备国际一流、国内领先水平,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。企业运行正常、成长性好,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,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。

    5.团队成员应潜心创业,将主要精力放在创办企业上。

    三、申报程序

    领军型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均依托杭州市注册的企业进行申报。领军型创新团队由引进企业进行申报,领军型创业团队由团队创办企业进行申报。具体申报流程如下:

    1.网上申报。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(www.hzst.gov.cn)进入“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”,在线填报《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申报书》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。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、并经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。

    2.在线审核。企业所在区、县(市)及开发区等人才平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,会同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,在线提交市科委。市属企业引进培育的团队,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科委。

    3.材料递交。通过审核的申报团队在线打印申报书。申报书一式5份及附件资料一式2份,经单位签章和所在地科技部门签章后报送市科委项目受理办。

    (因近期财政专项网络系统可能无法正常使用,如遇此情况,可直接报送纸质材料。)

    四、申报受理

    1.申报受理时间:各企业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    2.申报受理部门:;园区综合管理办公室(九环路9号1幢A313室)。

    五、其他事项

    1.申报企业不得同时申报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。团队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应认真阅读申报要求,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类别,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。经评审入选后,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,不得任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。

    2.区、县(市)及开发区等人才平台组织和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资料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。

    3.已获资助的省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不得再次申报。

    4.申报事宜联系人:邵纾盈 56970700

 

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

2016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