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进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系列活动之五:企业研发费用新政解读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12-05 浏览次数:4533

  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,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。会议确定,从2016年1月1日起,一是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。二是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。三是简化审核,对加计扣除实行事后备案管理。

    不过,估计大多数创业者看到这里的表情不是欣喜若狂,而是一头雾水,加计扣除是什么?我的企业能享受吗?怎么才能享受?

    为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,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使更多的企业正确理解并能享受到税收激励政策,园区特邀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财税管理专家、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导师吕晓青副教授来做题为《企业研发经费新政解读》的讲座。

    时间:2015年12月9日下午1时30分

    地点:杭州江干区九环路9号 浙江国家科技大学A幢2楼205会议室

    报名电话:0571-56970700